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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2016年“项目年”相关工作,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建设,四川省经信委办公室日前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建设的通知》,并提出以下三点要求。
一是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各市(州)和扩权县经济和信息化管理部门要加快推进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和市(州)切块资金重点项目的建设进度,强化项目单位主体责任和市县监管责任,积极帮助协调项目建设条件和建设资金的落实,切实解决部分重点项目进度严重滞后的问题,对建设内容需要调整的项目,尽快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是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切实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的全过程管理,项目单位要按建设计划组织实施,积极筹措项目建设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专项资金,做到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同时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度、投资情况、专项资金到位等情况,已竣工项目要按季报送生产和效益指标。各级经济和信息化管理部门要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及时会同财政部门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三是及时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具备验收条件的项目单位应及时向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扩权县工业经济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