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日报
从河北省工信厅了解到,2016年,河北省将进一步完善扶持融资担保建设支持体系,发展政府性担保机构,以省再担保机构为龙头,逐步构建再担保体系,探索建立政银担合作及风险分担模式,大力开展政银担合作,逐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力争年内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控制在450家以内,担保资本金达到500亿元以上,担保责任余额达到资本金的2倍以上,完成担保额1000亿元以上。年内在全省组织银企担对接活动不低于260次,向银行推荐项目不少于4000个,力争为企业解决贷款1000亿元以上。
严格依法监管,规范融资担保机构经营行为。加强非现场监管,根据条例和河北省实际,完善改进融资担保机构业务直报系统。加强现场监管,各县(市、区)监管部门每年对辖区内融资担保机构现场检查不少于4次,设区市对辖区内融资担保机构现场检查不少于2次,机构较多的不少于1次,省厅随机抽查比例不少于10%。严格依法依规处置违法违规行为,对具有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严重违法行为的,一律撤销其经营许可证;对具有其他违规经营行为的,一律严格处理。
加强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增强担保能力。逐步加强省再担保机构实力,到2016年资本金达到10亿元,内部机构设立合理、各项业务和风险风范制度健全有效、具有一定再担保能力。构建再担保体制,2016年探索开展再担保业务,丰富再担保品种,争取初步探索出再担保体系建设和再担保业务开展的工作路径。大力发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逐步增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实力,2016年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达到20%以上。
探索建立政银担合作及风险分担机制。探索全面加大各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融资担保政策支持体系,提高融资担保机构信用和抗风险能力,以省再担保机构为龙头,以再担保体系为依托,探索建立以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为核心的合作关系,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政府及融资担保机构通力合作。 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力争建立省融资担保基金,根据国务院融资担保基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河北省的融资担保基金设立、使用管理办法,争取财政支持建立河北省融资担保基金。推广邯郸市解决融资担保机构开展业务过程中遇到的抵押质押问题的经验,力争在全省逐步解决抵押质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