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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总对总”业务


  国家版“总对总”业务充分利用金融科技手段,践行“互联网+批量合作、见贷即保、代偿熔断”等银担合作新理念,通过国家融担基金-四川再担保-地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三级体系提供担保增信。
  一、支持对象          
  四川省小微企业、“三农”、创业创新市场主体、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等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规定的担保支持对象。
  二、合作模式
  (一)贷款金额上限
  以总行为单位,单一客户在保融资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00万元;以包括总行在内的所有金融机构为单位,单一客户在保融资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其中非法人担保客户不超过300万元。在国家融担基金业务合作体系内,单一客户在保融资余额不得超过5000万元。单笔贷款最低额度不低于1万元。
  (二)担保费率
  担保费率为1%/年。
  (三)再担保费率
  再担保费率为0.06%/年。
  (四)分险比例
  国家融担基金、合作银行、四川再担保、承办担保机构分别按20%、20%、20%、40%的比例进行风险分担。
  (五)代偿上限
  担保代偿上限为3%。
  三、目前合作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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