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四川省现代化产业发展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以下简称“省风险补偿资金池”)业务顺利开展,根据《关于深入实施财政金融互动政策推动新型工业化和现代服务业融资发展实施方案》(川财建〔2024〕144号)《四川省现代化产业发展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暂行办法》(川财规〔2024〕13号)《四川省现代化产业发展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合作担保机构遴选管理办法》(川再担〔2024〕107号)的规定和要求,四川省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财政厅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合作担保机构。现公告如下:
一、合作担保机构遴选条件
申请参与本次遴选的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信用状况良好,近2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重大违规记录,未受到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未被计入“信用中国”黑名单;
(二)注册和经营地在四川省内且与四川再担保建立合作关系;
(三)注册资本原则上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原则上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工商登记注册地在阿坝、甘孜、凉山的担保机构可适当放宽注册资本要求;
(四)上一年度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业务合作规模不少于1亿元(新设担保机构除外);
(五)经营活动以融资担保业务为主;
(六)近两年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业务代偿率不得高于4%;
(七)具有健全的组织架构和财务制度,内控及风险管理机制完善;
(八)符合开展省风险补偿资金池业务的其他要求。
二、申请材料内容
(一)合作申请书(附件);
(二)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近两年审计年报;
(五)其他相关材料。
三、材料报送时间
申请参与本次遴选的担保机构应于2024年12月22日24:00前,将上述申请材料签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我司指定联系邮箱。邮件附件请打包发送,并命名为“合作担保机构遴选+机构名称”。申请时间以电子邮件的送达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申请材料须于公告发布日起10天内送达我司。
四、遴选评审
公司收到有合作意向的担保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在财政厅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根据遴选办法组织遴选评审并按程序确定中选担保机构,同步形成合作担保机构名单库。
五、结果公示
公司在官网对遴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长不少于3天。公示完成后向中选合作担保机构发送中选通知书。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沁遥
联系电话:028-62083512;13880713594
联系邮箱:heu.hue@foxmail.com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365号中海国际中心F座21楼。
特此公告。
附件:合作申请书